2008年4月29日 星期二

執行焦點團體訪談的步驟

step 1: 描述一般的目的。須由對研究方案有興趣的人全體同意。建議時間長度約 90 分鐘,參與者人數在 8-10 人之間,研究目標宜限制在二或三項。

step 2: 指定主持者。主持者是成功的焦點團體訪談的關鍵,以能提升參與者的互動為目標,以及確保焦點團體討論不致偏離主題。

step 3: 精修研究目的。在發展一般目的後須進一步精修感興趣的領域。研究者要從焦點團體訪談獲得「想要」和「不想要」的特定資訊,並予以列表,此表用來協助主持者描述期望參與者對特定主題表達特定的資訊類型。最重要的是如何使用得自焦點團體訪談的資料。

step 4: 選擇參與者。通常透過目標抽樣取得,宜鼓勵研究者發展出一種篩選的程序,其篩選問題可以有:描述與研究方案有關領域的參與者。參與者被分派在不同的焦點團體時,最好考量同質性與異質性的差別,通常欲求達成有效的焦點團體訪談,同質性參與者比異質性參與者理想。

step 5: 決定焦點團體訪談的數量。是不同參與者人數而定,提議焦點團體訪談持續進行,直到主持者能夠預測參與者準備如何反應為止。

step 6: 安排焦點團體場地。要讓參與者有舒適感,覺得是中立、靜修的地方。

step 7: 發展訪談指引。根據 step 1 & 3 確定的研究目標與問題,發展一份訪談指引。該指引提供焦點團體訪談程序一個大綱,以及將處理之一般問題的想法。問題必須具體。

step 8: 執行焦點團體訪談。主持者在參與者抵達前準備好場地,俟他們抵達時發送文件(如同意表和人口問卷)以及名牌,向參與者介紹自己,並引導參與者相互介紹。接著才開始進行焦點團體訪談。

step 9: 分析焦點團體資料。分析以描述樣本開始,這種描述應包括團體大小﹑參與的個人﹑以及簡介他們的背景﹑焦點團體訪談舉行的地點﹑以及用來選擇參與者的程序。最常使用的方法是:焦點團體訪談要加以記錄與編碼。

(資料來源:Sharon Vaughn, Jeanne Shay Schumm, & Jane Sinagub, Fucus Group Interviews in Education and Psychology, 1996, Sage. 王文科和王智弘譯,《焦點團體訪談》,台北: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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